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要建设高度文明、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,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“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”的社会主义道德观,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大家的自觉行动。因此,在12月4日“法制宣传日”到来之际,为进一步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,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三年级各中队,开展了以“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”为主题的队会活动。
各中队的主题队会采用诗歌朗诵、小品演示、歌曲合唱、事例解析等多种小学生乐见、易懂的形式,让同学们知道了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,无论是在家庭生活,还是在社会生活中,法律都与我们如影随形、息息相关。因此,作为少先队员的我们,必须要做到学法、懂法、用法。主题队会上,队员们针对主持人列举的典型事例,结合自身经历或从各种媒体上了解到的典型案例,及自己所知道的法律知识,积极参与讨论,畅谈如何才能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、解决问题。小品《拾金不昧》,让同学们在欢笑中又一次接受到了道德与守法的教育。全体队员参加的大合唱《我要做合格的小公民》的嘹亮歌声,将主题队会的主旨推向了高潮,使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深入到每一位参会者的心中。一系列、多形式的队会内容,不仅让队员们更加明白了“遵纪守法”需要从自身做起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还懂得了在现实生活中不仅限于知法、懂法,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此次主题队会,既向同学们更深入、更全面地宣传了法律知识,又使得遵纪守法的观念在同学们的身上得到了更有力地渗透。如果人人都做到了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遵法,我们就会拥有一个更加美好、和谐的社会,每个人都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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