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
一、 总 则
1、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社团是在学校统一管理下,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,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、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、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。
2、学生社团的宗旨是丰富学生校园生活,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,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,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,不断提高学生艺术、体育、文学等各方面的素养,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,并能运用特长服务学校,服务社会。
3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、副校长任副组长、各处室主任任成员的社团管理领导小组,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地点设在学校教务处。
二、学生社团申请程序
1、社团指导教师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:
a、《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社团登记申请表》;
b、社团活动计划;
c、社团活动制度。
2、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对指导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可行性论证,并签署意见。
三、学生社团成员
凡在校学生,对某项社团有兴趣,承认社团章程,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,即可成为社团成员。
四、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
(一)社团成员的权利
1、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,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。
2、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
3、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。(注:凡退出社团的,需经个
人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后,方可退出社团。)
(二)社团成员的义务
1、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社
团形象,增强团队凝聚力。
2、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,及时地完成
社团交给的任务,如有特殊情况,需提前请假。
五、学生社团的管理
1、成立学生社团,必须经过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审查,批准。
2、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、校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。
3、每个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至2名指导教师,学生人数在25——40人之间为宜,同一社团学生应为同年级或同学段(低、中、高学段)。
4、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1个社团,最多不得超过2个。每学期社团活动中,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请假超过本期活动次数一半以上的取消该社团成员资格。
5、每个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,自主选出团长1名,副团长1名、宣传委员1名、组织委员1名、纪律委员1名(任期一年)报教务处备案。
6、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进行活动的,须报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同意。
7、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,参加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批准。
8、各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第一周,根据学校工作计划,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制定活动计划(每周至少活动一次),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,学期末上交活动总结和相关的资料。
9、学生社团活动应以不妨碍学校、班级的集体活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,特殊情况需占用教学活动时间的,须报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同意。
10、指导教师要加强责任心,认真组织社团活动,确保社团成员活动安全、社团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不受损坏。
11、学校为各社团提供活动场所,但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。
六、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
1、学校对学生社团实行学期平时检查和期末综合考核。
2、凡检查、评审合格的社团,可继续开展活动,检查、评审不合格的社团,应限期改进,如无明显改观,则停止该社团的活动。
3、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应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比,表彰优秀指导教师、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。
4、指导老师每学期应对学生社团成员进行评价,评价结果存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5、对组织不健全,活动不正常或超越章程范围的学生社团,学校社团管理领导小组有权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予以整顿、停止活动、撤消社团的处罚。
七、经费保障
1、学员免费参加社团的培训,一些必需的学具(用品)经
学校批准后由学员自备,指导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。
2、对于在各类社团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员和指导教师,
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。
3、学校对指导教师适当发放超工作量津贴。
八、附 则
1、本章程的修改权、解释权归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。
2、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施行。
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社团评比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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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 项目 |
评价指标 |
具体要求 |
分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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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措施(10分) |
活动次数 |
每周活动一至两次,每次活动1课时(1小时),活动计划上有明确安排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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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保障 |
有明确的规章制度(尤其要有安全管理措施),有组织机构,职责明确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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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研发(10分) |
课程建设 |
有自己研发的社团课程或者虽无社团课程,但每次活动备课内容详实,备课做到活动目的明确、活动内容具体、活动要求和考核评价到位。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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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过程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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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参与 |
社团规模符合要求,且成员相对稳定,有成员花名册;每次活动学生出席率95%以上,有考勤记录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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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内容 |
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、有创意并能反映本社团特色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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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过程 |
学期初有社团活动计划、期末有总结,各项活动资料详实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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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活动 |
每学期能组织1次面向师生、家长的开放活动,过程资料详实(包括活动策划方案、安全工作预案、活动文字资料、音像资料)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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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管理 |
内部物品管理有序,无丢失等现象;活动后场地内地面干净、桌椅整齐、墙壁无污迹、教学具无破损。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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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成效(50分) |
指导教师 |
指导教师责任心强、管理到位,积极为社团建设进行规划、指导,学生满意度高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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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发展 |
学生参与社团活动表现积极,社团活动内容掌握良好,能力得到提升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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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报道 |
宣传本社团工作或活动的稿件在新闻媒体发表或报道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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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障 |
指导教师活动前5分钟到达活动地点,活动结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,活动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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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展示 |
现场展示社团活动,成员不少于90%,效果突出。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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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获奖 |
社团成员集体参加(10人及以上)对口比赛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20、16、12分;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16、12、8分;获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12、8、4分;获区级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8、4、2分。社团成员个人参加对口比赛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5、4、3分;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4、3、2分;获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3、2、1分;获区级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2、1、0.5分。最高20分,加满为止。 |
2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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