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》指出,“完善市民公约、村规民约、学生守则、行业规范,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”。近年来,各地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中,制定了各类市民文明公约,对市民道德遵守、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但在实施的过程中,有些地方在公约制定以及公约宣传等方面力度不够,导致执行落实不到位。如何让公约得到更好践行?如何督促人们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?这引发了人们的诸多讨论。(6月2日中国文明网)
笔者阅读了中国文明网上报道各地文明公约条例和实施情况,感受到无论是大连实施“地铁公约” 呼吁市民带上文明坐地铁,还是株洲新版市民公约,突出市民主体地位、宁波推广场舞公约,监督大妈立约不扰民,抑或是成都发布动画版市民公约,显地方特色传优秀美德……这一个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市民公约,都显示了各地以人为本,激励当时市民奋发向上、用行动推行文明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版本。
市民公约是一种倡导,一种指引。要践行市民公约,首先需要每个人对《公约》倡导进行自我约束,养成自律、自觉行为,进而做身边人的榜样,做身边人的文明宣传员,为文明建设添“砖”加“瓦”,同时做文明行为的监督员,敢于向身边不文明的行为说“不”,敢于制止身边不文明的现象。从而真正激励市民用点滴行为,身体力行践行市民公约。所以说,市民公约市民制定,最终得益的还是市民。市民公约在各地有效开展、得到市民的认可和共同维护,也再次印证了文明规范所起的巨大社会作用。
但是,还有一点,就是要想让市民公约加大发挥其作用,我们的宣传更要有超前意识,我们要像这些新闻报道的地区一样,利用宣传长廊、公益广告、市区的大型闹市区的TD流动版块将市民公约滚动播出,在公共汽车站、地铁站 、火车站、机场等地方进行展示,报纸电台、地方网络,也要进行经常性地宣传,印制市民公约宣传手册,发放到广大市民手中;利用微信微博宣传公约,向市民发送文明公约短信,组织志愿者开展市民公约宣传等活动,才能真正使之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从而真正做到外化于行、内化于心。
当然,市民公约制定了,就必须要严格执行,不能纸上谈兵,或者是做做样子。发现违规者,在劝导不听的情况下,就该按照规定惩处,这样才能有效地监督更多的人真正明白市民公约的作用,从而让大家自觉地践行公约,并加入维护市民公约的队伍中来,逐步摒弃一些不文明的无视公共秩序的行为,真正让市民公约成为推动地方文明的人心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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